2008年6月1日,“限塑令”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,在其十周年來臨之際,關于塑料垃圾問題再度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。落地十載,“限塑令”效果究竟如何?
無論是從媒體的報道,還是從普通人的經驗看,“限塑令”的效果實在不樂觀,甚至有聲音指出,“限塑令”早已變成一紙空文。事實上,從宏觀角度而言,“限塑令”并非毫無效果,只是成效并不明顯。
調查顯示,實施初期,在限制塑料袋使用、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;到2015年為止,超市、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/3以上,累計減少塑料購物袋140萬噸左右。
同時,在國家加大對“限塑令”宣傳推廣的背景下,消費者自帶購物用具現象增多,環保意識有了明顯增強,部分地區已開始一些積極的探索,并開展與白色垃圾的持續較量。
然而,由于缺乏足夠的配套制度和鼓勵、懲罰手段,“限塑令”漸漸淪為了“賣塑令”,兜售塑料購物袋成為不少超市的一項重要收益。而且攤販、小販以及農貿市場等銷售渠道和場所,免費、無序使用劣質塑料袋大行其道,導致“限塑令”形同虛設。
同時,近年來,隨著電商、快遞、外賣等行業的發展,我國消費形態發生重大變化,塑料餐盒、塑料膠帶、塑料包裝袋的消耗量迅速上升,這些行業產生的“塑料垃圾”激增。多重因素綜合作用,“限塑令”實施初期微弱的環境效應和社會效應開始被淹沒。
一方面是社會對“限塑令”效果的質疑,一方面是快遞、外賣等新業態對塑料包裝的剛需,我國與“白色污染”的拉鋸戰前路如何?業內認為,當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對其完善細化,在實踐層面上增強其執行力、強制力,保證切實實施。換句話說,“限塑令”是時候升級了!
今年年初,國家發改委開設了名為“我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獻策”的專欄,邀請全社會圍繞不同領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。據悉,這是繼2008年實施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塑料購物袋的通知》以來,國家層面就防治“白色污染”采取的進一步舉措。
由于其便利性,塑料制品已經滲透到每個人的日常生活當中,在短期內難以根治改變,“限塑令”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為塑料袋留下生存空間。對此,有法律界人士認為,應該提升“限塑令”的法律地位,變“限塑令”為“禁塑令”。
為有效遏制塑料污染,業內普遍認為,不僅要限制商場超市購物的使用、限制快遞、外賣行業的塑料垃圾產量,也要限制膠帶、地膜、塑料板的使用;不僅要限制使用端,在銷售、生產環節也要限制。總之,需求側和供給側必須同時發力。
我們有理由相信,隨著國家重拳治理環境污染,“限塑令”將迎來加碼落實的新時期,而如何調整升級、與新發展理念接軌將成為業內要深思的問題。